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2021级博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须将人事档案(档案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转入我校,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我校只接受机要、EMS和顺丰邮寄,如选择其他快递,档案遗失,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原则上不接收学生个人携带档案。
2.本次调档工作的纸质版调档函将于7月下旬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请注意查收。
3.档案邮寄时间为8月1日-9月1日,请勿提前邮寄,不能按期递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
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那力荣
电话:0411-861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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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