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bet3365标准版2024年下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各团支部既可推荐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也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应为18至35周岁,有1年以上的团龄,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取得入党领航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且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二)“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涵育学术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争做文明大学生。

3.发挥作用上先进。坚持提高与新时代发展和复兴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学习态度端正、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能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要求本科生上一学年素质能力测评及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位于专业年级前60%。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模范遵守团章团纪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服从党团组织的工作安排,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3)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合格学员,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助力团者;

(5)践行志愿者精神,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6)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五个文明工程”创建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二、推优比例

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当学年获“五四红旗团支部”“优良学风示范班”“先进班集体”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可适当增加。

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及学院党委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结果有效期为2年。

学院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和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提出过入党申请,由学院团委经考察后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三、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开展,一般应从团员中产生,学院团委会对团支部进行监督和考核。“推优”工作程序为:

1.团支部委员会酝酿候选人,候选人的产生应参照上一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结果。

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会议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具体流程是:

(1)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4.团支部、学院团委考察审核

(1)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团支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推荐对象填写《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 1),“推优”登记表和有关材料报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优”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对“推优”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2)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院团委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团员向学院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党支部确定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的发展对象身份后,由学院团委将“推优”结果及时向团支部通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须严格履行推优程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若发现在推优过程中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情节严重者,取消该团支部推优结果。

2.“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团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考评体系。

3.请各团支部于9月21日下午18:00点前上交以下材料:

①《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②《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wsuaf_smzzb2019@163.com。



共青团bet3365标准版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